桂林日清食物因出产不及格米粉被罚没10190元 公
发布时间:
2026-04-08 13:3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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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桂林日清食物无限公司因出产不及格桂林米粉,被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视办理局依法罚没10190元。据悉,涉事公司从营“爽圆圆”品牌便利米粉、便利米饭等预包拆食物,多次中标学校养分餐,还衔接航空餐食、学校餐食的代工营业。
临桂区市场监视办理局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2025批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做出行政惩罚:桂林日清食物无限公司违法所得190元,并处以100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10190元。
“临市监惩罚〔2026〕17号”行政惩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桂林日清食物无限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出产了308袋桂林米粉(干拌卤肉),自检和留样12袋,发卖了38袋(包罗抽检的16袋),售价为5元每袋。召回了258袋。经核算,该案货值金额1480元,违法所得190元。该公司对上述查验报乐成果提出了,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无限公司复检,复查抄验结论为不及格。
《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2025批改)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有下列景象之一,尚不形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平易近食物平安监视办理部分违法所得和违法出产运营的食物、食物添加剂,并能够用于违法出产运营的东西、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出产运营的食物、食物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脚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沉的,吊销许可证:(一)出产运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沉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风险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跨越食物平安尺度限量的食物、食物添加剂;(二)用跨越保质期的食物原料、食物添加剂出产食物、食物添加剂,或者运营上述食物、食物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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